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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人建议「鼓励市民主动放弃养老金」,这是为国家分忧还是给百姓添堵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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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10-06

最近,两会传来不少靠谱的提案,包括上调养老金、推进老年人免费医疗等。

这让大妈想起了2018年,一位江西宜春的市民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留言建议:

鼓励宜春市民主动申请放弃领取养老金多为国家想,现在养老金紧缺,大家不能只顾自己不顾国家。对于这种只顾自己利益的行为,却不为国家考虑的个人,已经丧失了做人的基本资格,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,建议没收财产,直接驱逐出境。


大妈看完之后

表情如下↓↓



对此建议,宜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给出了回应:建议中提到的强制规定市民主动放弃领取养老金违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,因此,该建议不具可行性。

我们来看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: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,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,累计缴费满15年的,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。

所以说,依法发放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,是政府的义务。

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教授、社保专家鲁全表示:

“说到个人有没有权利放弃,当然可以的,政府发给你钱,你不去领就行。个人不去领取养老金,也没有哪个部门会去追责。但是你不领,不能要求别人放弃领取,更不能要求政府不履行发放养老金的义务。

不知这位发帖的市民,是否已带头弃领了自己的养老金,如果其确实这么做了,外人无权干涉,或许也确实可以视为是在“为国家着想、分忧”。

但如果因为自己愿意弃领养老金,便将这个意愿强加于他人,甚至试图以“没收财产”“驱逐出境”相威胁,未免太过荒谬。

这种言论不仅缺乏对他人财产权、人身权的尊重,也忽视了其他老年人“老有所养”的需求和福祉。

国家为人民谋幸福,公民享受权利。

对参保公民来说,退休后依法领取养老金,既是最起码的参保权利,也是最核心的参保目的。

社保制度的建立是为了给退休老人生活兜底,鼓励“主动放弃”养老金的建议,违背了社保制度建立的初衷。

有人觉得退休人员领养老金是占了国家便宜,这实在很荒谬。

对大多数的退休老人来说,养老金几乎是他们唯一的收入,是他们维持基本生活需要不可或缺的救命钱。

值得一提的是,对于这一谬误明显的建议,宜春市人社局依然认真进行了回复,在感谢建议人对社保工作的关心后,通过援引了相关法律规定,指出其不可行之处,可谓有礼有节、有理有据,这也为其他地方和部门树立了榜样。

大妈建议这位发帖的市民,如果真的有爱心,也不靠养老金生活,可以通过正常的慈善途径来进行,比如向慈善总会和红十字会捐赠,为国家、为社会做贡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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